看到企業主挺服貿的理由之一,居然問台灣,為何要怕「開放」?

有開放才有競爭力,才能提升我們的能力,創造更好的環境呀!

是的,以上論點是沒錯的,但是,企業主怎麼不順便說清楚,我們的對方是誰?是什麼樣的人?具有什麼樣的人格?

*

重點:我們不是怕開放,而是怕對誰開放!

更不是怕競爭,而是怕競爭對手不會依照公平賽局!

實力比輸了,沒話講。講了還會被笑!

但如果是因權力脅迫下才比輸的,你會甘心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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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人甘心,那請問,打假球不就是這樣嗎?

用錢、用權,就是不用實力的威逼,這不就是目前所謂的打假球嗎?

再請問,打假球有沒有罪?這些被法律宣判下被斷送球員生涯的打假球者,是因為什麼?

因為有法律,才得以懲治害蟲,保護好的球員,在公平賽制下以實力去競爭。你反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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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理,這就是為什麼學生運動的訴求之一,就是要先立法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」。

在道德、講理都無效時,法律是唯一也是最後保護手段,也僅是最後抵擋的機會呀!

如此,你們還會覺得學生沒腦袋嗎?覺得學生是吃飽撐著沒事幹的屁孩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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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「開放」問題,開放當然要開放,誰會躲在家裡種田織布耍自閉

重點是,開放的對象是和你站在同樣法治道德觀的人,你會怕嗎?

應該不會吧?也許還能交上個朋友呢!對不?

但是,開放的對象是棉裡藏針笑裡藏刀,或乾脆擺明就是個強盜,你敢開放嗎?

如果你敢,我佩服你的勇氣,給你拍拍手鼓鼓掌!去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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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我可不冒這種無謂的險!

千百年來,所有防禦工事不就是為了抵禦強盜?

不然萬里長城是用來觀光的呀?

福建圓樓是用來園遊會跳舞的嗎?

拿最近的深坑永安居來說,那些銃眼,會只是給你用來偷看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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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濫用拳頭的,下場會死。遇到濫用權力的呢?會不會死?

我的答案是,會慢慢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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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例來說,最怕的「血汗工廠」,折磨到最後,沒有管道申訴沒有法律保護,你能怎麼辦?

反抗,就沒工作,是餓死。默默做下去,忍受著折磨,是勞死。

死狀有千萬種,死法亦有千萬種,總結萬種歸一,就是死啦!恭喜解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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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會問,又不是一定會濫權好嗎?

我會說,太感動於你的善良,對人性抱持美好的希望,希望上帝保佑你,阿門!最好還會給你5顆鑽石,記得要拿,千萬別客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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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是,問問你身邊去大陸創業的小門小戶,到底該如何拼鬥?

我的朋友是,最後都娶當地高幹的女兒,而且此女背景不僅是高幹,還要必備有具體的影響力。

當然每人還有不同原因過程,曲折不一就不長篇累述了,

結論:「有權才有錢,有權才有理,有權才有法,弄權才會贏。」

(OS:有權判生,無權判死。有沒有同理?)

*

服貿開放清單中的一項,允許大陸資金與高階人士來台。這意味著什麼?

有錢可以高薪請你,錢多你去不去?當然去呀?所謂「磁吸效應」。

台灣中小企業不調薪,那就等著看剩幾人去幹活吧?沒競爭力嘛!倒是活該的。

等到倒得差不多了,蜜月期也過了,權力在大陸,我們是勞工,本來很快樂,人人有工上,

但是………

一言堂式的大陸體制,你有想好怎麼生存嗎?

*

所謂「良禽擇木而棲」,這「良禽」的定義要因潮流而改寫了,

不懂,你就會沒有競爭力喔!

很簡單,那就是:

對上級,「頭要低,嘴要甜,臉要笑,腰要軟,腿要曲。最重要的是:意要和!必要時要配合指鹿為馬,甚至耳朵長鹿茸都是理所當然。」

*

啊這不是現行的通則嗎?沒啥特別呀?

沒錯,是通則,但不是準則。

即使沒這樣做,又不會餓死,還可以來個此處不留爺,自有留爺處,處處不留爺,爺去逛馬路 ( 抗爭 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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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啦!抗爭是最後手段。

若一旦讓大陸掌握經濟權力時,也就意味掌握政治權力。

此時你還敢去抗爭?你還想遊行?

你這個暴民,當街痛毆你是溫和是客氣,打死你都不犯法!

因為你反抗!政府有權利維持社會秩序,保護社會祥和。

*

走到這裡,你或許仍是不同意,沒關係,因為你看不見。

可是有人看見了,有人感覺到了,已經開始覺醒,已經要設想預防對策了。

這些學生,就是我們的發言者,就是我們的行動者,

他們或許不夠成熟,難免有脫序的少數行為,

但是不可抹滅他們的初衷,他們熱情,甚至不該抹黑他們的行動!

*

他們面對的,是輕用國家公器的權力者,是無腦無能私利的權力者,

是當初以多數選票送他們上位成為的掌權者。

然而一路走來,633在哪裡?ECFA 實踐了多少經濟效益?

*

這就像是一個一路賭輸的賭徒,現在要拿家產田產去「地下錢莊」抵押翻本,

告訴你,他一定會贏,贏了這家就有多好過了!

你若說,既然非要抵押,去「銀行」抵押不行嗎?

他告訴你,不行,我跟人家簽好約了,而且錢比較多。已經答應的事,絕不可以失信於人,沒誠信會被人唾棄的。

此時,你有什麼感覺?你會有什麼感覺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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